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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宣泄室管理制度

【 发布日期:2024-04-26 】

第一条来访者必须按开放时间或预约时间使用本室,来访者先向心理咨询人员说明自身情况,由心理咨询人员评估是否适合选择心理宣泄。

第二条来访者进入心理宣泄室,请先登记。

第三条凡在心理宣泄室活动者,须遵守活动规则,爱护宣泄室物品,严禁刻意毁坏;爱护宣泄室物品,保持室内环境清洁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吸烟,不乱丢垃圾。

第四条来访者在进行心理宣泄的过程中,请注意做好安全保护措施;合理使用室内设施,及时将宣泄器具归放原处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
第五条禁止踢打宣泄器材底座;宣泄器材由安全材料做成,可徒手击打或戴拳套击打;不得用刀、针或其他锋利物品划、刺宣泄器材。

第六条宣泄时间一般为30分钟以内,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,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;宣泄活动结束后,需在咨询师关注下调适情绪。

第七条建议勿频繁使用心理宣泄室。心理宣泄室是释放压力的途径之一,在心理咨询中起到辅助作用,问题的根源并非能由此得到彻底解决。

第八条使用完毕咨询师应关好门、窗、灯等方可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