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部门简介
人事处
人事处成立于2005年,承担着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等重要职责,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院长直接分管下,负责全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职能部门,具体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、职称评聘、教职工培训、岗位聘任与业务考核、人事调配、人事档案与信息管理、工资管理、社会保险管理、福利管理、合同制人员管理等工作;并部分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一、人事处成员
人事处处长:彭勃
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科长:李姝
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干事:郑舒枫
劳资福利保险科科长:张建辉
师范师资科科长(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):祝虹媛
二、人事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
(一)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,主要职责:
1、各类人员人事关系的管理;
2、制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补充计划;
3、管理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录;
4、待聘人员和退养人员的管理;
5、各类人员的调配、工龄认定;
6、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;
7、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;
8、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办理;
9、复转军人的安置;
10、工作人员的人事数据统计;
11、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。
12、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
(二)劳资福利保险科,主要职责:
1、在职人员的工资管理;
2、特设岗位聘用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管理;
3、核定调整离(退)休人员的离(退)休生活待遇;
4、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拟定与实施;
5、核发全院教职工的劳保、福利;
6、办理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、办理高级专家的延退手续;
7、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、人员的培训和考工定级;
8、医疗救助基金的审定和发放;
9、工龄变更与认定;
10、劳动工资的数据统计;
11、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。
(三)师范师资科(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),主要职责:
1、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与实施;
2、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的引进;
3、师资招聘;
4、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;
5、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;
6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;
7、各类人才的遴选、推荐、服务、评优、评奖等;
8、教师的出国管理;
9、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;
10、校内教学科研津贴办法的拟定;
11、教师进修、国内访问学者项目、短期培训、国内外学历学习等管理;
12、师资数据的统计;
13、师资档案管理;
1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